重构集团管理模式、创建
图5:集团母、子公司集分权示例
方案设计的前提和依据:围绕组织诊断中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实现集团定位及核心职能,充分考虑主营业务整合的需要,结合集团公司特点所应该具备的高效组织机构原则,中华-博略咨询进行了组织机构设计。设计出的三种方案分别是: 目标方案: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和管理职能,设计出较为理想的改革型方案; 过渡方案:结合集团现状和发展需要,设计出渐进式的改良型方案; 调整方案:主要考虑到集团人员状况和变革风险而设计的现阶段调整方案。 经过与客户决策层的多次讨论和印证,集团公司最终选择"调整方案"进行组织变革。 部门职能调整:依据三个层面的分工界面,中华-博略咨询对集团的战略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等职能进行了较大调整。 A、战略职能。作为战略控制型集团,为充分发挥战略管理、战略指导的作用,中华-博略咨询针对集团年度综合计划与战略规划不能全面匹配、年度预算与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脱钩的现状,在职能部门、专业部门以及权属公司三个层面上,确定了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的管理主线,确立了战略管理在职能层、专业层、权属公司自上而下分解落实的控制主线; B、投资职能。针对集团投资管理缺乏统一控制的现状,在集团投资管理上明确了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定位,确立了发展计划部作为集团投资集中管理部门的定位,从职能的实现上解决集团公司投资分散、没有集中控制的局面。强调投资集中管理统一控制、分专业实施、跟踪监控的原则; C、资本运营职能。强化了资本运营职能,并明确了资本运营在决策层面和操作层面的职权划分。 层级职责划分:进一步明晰了管理界线,职能部门体现全局管理、专业部门体现专业化管理。划分了"职能部门对上(集团决策层及国家各部委),专业部门对下(集团所属各企业)"的管理,如图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