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主要经济规律之一,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途径是实现收入的最大化和成本费用的最小化。税收是主要的社会费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税收成本,是纳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这种利润最大化是一种税后利润最大化。这是纳税人在市场地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
从国际情况来看,纳税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审计师、会计师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纳税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纳税筹划的咨询和代理业务。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纳税筹划,他们通过纳税筹划增加利润,减少税收。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纳税筹划更被一些专业税务代理机构看好,不少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纳税筹划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也成了大多数人常涉及的税种之一,个人收入的税收筹划也成为生活中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
在此基础上,中华-博略咨询凭借多年企业管理咨询的丰富经验以及对国内税法的详细了解,对纳税筹划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受文章篇幅所限,本文主要介绍薪酬纳税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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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筹划和薪酬纳税筹划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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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纳税筹划?
概括的讲,纳税筹划就是指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减轻税负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它与偷漏税有本质的区别,纳税筹划尊重税法,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智慧,利用了税法的不足来节税,而偷税漏税是违法税法,不为法律所允许的。
什么是薪酬纳税筹划?
通过合理安排薪酬分配方式、时间、次数、每次金额等,做到在企业人力成本支出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使员工净收入最大化,充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使企业自身效益最大化。
本文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必须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图1所示: |

图1:
薪酬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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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所得的筹划要领主要有两点:
第一, 收入转化为经营性费用。
第二, 支付员工奖金的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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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薪酬纳税筹划主要方法 |
1、工资薪酬转化为经营性费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当收入达到某一档次,就按该档次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当收入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如果把个人现金收入转化为提供必须的福利,纳入企业经营性费用,可以达到其消费需求,却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对企业来讲,工资支出以及应税的福利支出在企业所得额中仅按照一定的标准扣除,标准以外的工资支出以及应税福利必须交纳企业所得税。税收较高,增加了单位和员工的纳税成本。而经营性费用不征个人所得税,亦可在所得额中全部扣除,免交企业所得税,降低单位和员工的纳税成本,提高单位经营效益及个人实际收入,实现真正意义的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局面。
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福利支出,可作为企业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这些可包括:
* 抚恤金、救济金;
* 误餐补贴(根据实际餐数按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 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交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
* 企业为某些无住房员工提供员工住宿;
* 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实报实销);
* 实报实销交通费;
* 电话费用据实凭票报销;
* 差旅费津贴;
* 由企业提供车辆供职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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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小王每月工资6000元,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小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6000-800)×15%-125=655
如果公司每月为小王支付房租(建议采用报销费用方式),工资下调为5000元,则小王的个人所得税是(5000-800)×10%-25=395。
如此筹划后,对小王来说,节税260元(655-395),对公司来说,不仅没增加支出,并且可以增加在税前列支的1000元。
如果小王有住房,则此种方法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为企业提供给小王的附加福利,没有转化为小王的个人收益。
要注意的是,由于并非所有的福利都属于经营性费用,税法规定部分福利支出形式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福利支出形式大致包括:
* 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 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的补贴、津贴;
* 商业保险。
2、支付员工年奖的筹划
年终提成奖是企业激励职工的主要方式,提成奖的支付比例不同,支付时点不同,支付形式不同,那么其税负就会有很大的差别。仅从降低税负的角度来看,企业在支付年终提成奖时,应综合考虑,精心筹划,以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1)支付比例的筹划
【例2】
A公司拟对表现突出的生产者支付年终提成奖,该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两项合计为500000元。在总额一定的前提下,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两者比例不同,纳税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有很大差别。
如该公司实行绩效工资挂钩,月基本工资为2083.33元,年基本工资为25000元,年底可得提成工资475000元,且年底一次性支付(年终奖包括在提成工资中,但提成工资不包括其他福利)。按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对实行绩效工资挂钩的个人月基本工资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83.33-800)×10%-25]×12=1240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奖金直接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475000元/12=39583.33元,适用税率为25%,再用该一次性奖金收入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所得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75000×25%-1375=117375元。但此种方法只能使用一次,月、季度的奖金计税公式为税额=(月薪+奖金-800)×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1240+117375=118615元。
下面按照此种计算方法,测算当年提成与年基本工资总额为500000时,按不同比例的年提成工资计算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从而找出税负最低的工资支付比例。(见表1) |
表1 :寻找最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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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测算,在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总额为500000的前提下,当支付的年提成工资比例为48%,即年终提成奖为240000元时,该纳税人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93725元,此时,个人所得税最低。当然,如果工资总额发生了变化,这个比例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2)支付时点筹划
例2:接上例,A公司拟采用绩效工资挂钩办法奖励生产者,在年基本工资与年提成工资总额为500000元,年提成工资的比例为48%,即年浮动工资为240000元,年基本工资为260000元,月基本工资为21666.67元(无其他福利),按月底支付。年浮动工资采用以下四种方式支付:
(1)按月平均,月中支付;
(2)按季平均,季末支付;
(3)按半年平均,年中与年末支付;
(4)年终一次支付。
上面哪种支付方式最有利呢?见表2: |

表2:最佳支付方式 |
结果以年终一次性支付提成工资税负为最低。
综上所述,收入费用化和支付时点比例这两种筹划方法可为企业和个人减少税收,增加收益,是比较好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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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如何在企业进行薪酬纳税筹划 |
薪酬纳税筹划在企业进行实施时,需要考虑到下面几点非税因素,这样,才能使薪酬纳税筹划方案合乎企业的实际需要。
(1)应同企业的管理需求、企业文化、绩效考评、激励制度有效结合,不能顾此失彼。
(2)会导致企业核算量加大。
(3)不同个体的需求差异性。
因此,薪酬纳税筹划时要注意与企业的薪酬体系相结合,如下图2所示: |

图2:薪酬纳税筹划与薪酬体系 |
为增加激励,符合人企双赢的理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企业尽量建立个性化、差异化的薪酬支付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人力资源部职员与员工进行交流,了解个体需求。
(2)汇集员工个人需求,考虑员工级别和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策略,重点分析企业重要员工的需求。
(3)结合企业成本支出总额、企业激励制度、绩效考评方式、人力资源战略等综合因素,拟定员工薪酬、收入方式金额、支付时点等。
(4)确定薪酬方案后,要就薪酬方案和员工进行沟通,告知员工公司为了增加员工利益所做的努力。
进行薪酬纳税筹划,除了降低企业和员工成本,实现物质上的收益外,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反映了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可增加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真正意义的双赢。如果您的企业正面临类似的问题,进行薪酬纳税筹划是个不错的选择。 |